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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
王智毅等任免職務的通知
各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辦、局:
市人民政府決定:
王智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、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(兼);
張巖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;
武岳任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(天津市金融工作局)副局長(試用期一年);
張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辦公室(天津市營商環境辦公室)副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白海力任天津城建大學校長(試用期一年);
鄭清春任天津職業大學校長(試用期一年);
佟德志任天津師范大學副校長(試用期一年);
免去朱峰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、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(兼)職務;
免去白海力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免去魏宏云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副主任職務;
免去王智毅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(天津市鄉村振興局)副主任(副局長)職務;
免去孫靜云(女)天津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(天津市金融工作局)副局長職務;
免去傅明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免去白向東天津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職務;
免去張巖天津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(天津市公安國內安全保衛局)政委職務;
免去李忠獻天津城建大學校長職務;
免去劉斌天津職業大學校長職務;
免去張艷軍天津中醫藥大學副校長職務;
免去鄭清春天津理工大學副校長職務。
天津市人民政府
2022年3月25日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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